星级演讲者认定计划流程及指南
第一条 总则
1. 为鼓励CCF专家为学会及服务会员贡献学识和智慧,并对专家的学术水平和贡献给予认可,CCF实施星级演讲者认定计划(Designated Speaker Program,DSP)“原杰出演讲者计划(Distinguished Speaker Program,DSP)”。CCF对满足条件的演讲者称之为年度星级演讲者(DS)。
2. CCF为DSP的实施设立工作组(CCF DSP工作组)。DSP工作组成员由理事长任命,每一任期为二年。
3. DSP工作组的职责是审查DS资格、评议并向理事长推荐、受理并批复DS的演讲申请。
第二条 成为CCF星级演讲者的条件
CCF星级演讲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 CCF会员;
(2) 在其专业领域有相当的水平及公认的成就;
(3) 出色的演讲能力;
(4) 以志愿者的身份,在CCF组织的活动上演讲并达到CCF所要求的力度和数量。力度和数量以申请者最近两年中的积分为评价依据,参考分为10分(各活动积分见附件2)。
第三条 CCF星级演讲者产生的程序
1. 拟申请或被推荐为CCF DS的演讲人,在为CCF组织的活动作过重要演讲且达到一定量后,可以向CCF提出申请。CCF的会员和下属组织(见附件1)也可向CCF推荐CCF DS,但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推荐表和申请表见附件4)。
2. CCF DSP工作组每年对申请者或被推荐者进行评议。DSP工作组对于规则中没有明确说明的演讲场合或其他特别情况可酌定。
3. CCF DSP工作组评议通过后报送CCF秘书长,秘书长审批通过后被推荐者为CCF年度星级演讲者,由秘书长签发证书。
4. 通知星级演讲者本人并由CCF公告。
第四条 星级演讲者的责任与义务
1. 为CCF演讲是CCF DS的义务,不从CCF取得任何报酬,其演讲时城市间交通费由CCF支付。
2. CCF DS在CCF主办或协办的活动上演讲由CCF安排。CCF DS亦可申请为CCF演讲,但应至少提前两周向CCF申请(申请表见附件3),经DSP工作组审定同意后由CCF支付旅费。
3. DS为CCF演讲时,其身份应注明为“CCF XX年度星级演讲者”。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 DS演讲时需要的交通费用列入学会预算。
2. 本指南由CCF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注:2013年1月26日第十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
附件1:CCF下属组织或机构
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发展委员会、CCF VC、CCF会员活动中心等CCF下属机构,YOCSEF(包括分论坛)、CNCC、FCES、YEF、ADL、CCD、TF、NOI、WCET、CCF走进高校、CCF走进中小学、SPP、CCF TALK、秀湖会议等CCF秘书处直接支撑的项目。
附件2:
积分标准 260130
附件4:
DS申请和推荐表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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