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启动第十三届理事会增选工作
CCF将于10月26日在哈尔滨召开的CCF会员代表大会上增选第十三届理事,并在第十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增选常务理事。本次理事增选只面向两年任期的CH、O、Y类增选,常务理事增选面向所有理事征集(2026年1月任期届满的理事除外),选举名额为学术界2名、非学术界别1名。
从8月25日开始,增选CCF第十三届理事会候选人的工作全面展开(详细增选名额下附)。此次增选的理事将于2026年1月上任,2028年1月卸任。
根据《CCF理事会选举条例》的规定,申请者须按所参选的理事类别填写相应的信息,并须得到10名以上会员代表的推选(参选常务理事须得到15名以上会员代表的推选)。报名将于9月10日截止,选举委员会将审查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并在CCF网站上公布符合规定的候选人。
附一:报名方式:
申请Y类、O类和Ch类别理事者报名细则将通过相应渠道单独通知。
参选常务理事请联系:李扬超,010-6256 2503-22,election@ccf.org.cn
附二:增选名额(理事)
理事类别 | 可增选人数 |
Y(青年,原任期2年) | 10(单独通知) |
O(信息学奥林匹克,NOI,原任期2年) | 2(单独通知) |
Ch(会员活动中心,原任期2年) | 19(单独通知) |
增选名额(常务理事)
常务理事类别 | 可增选人数 |
UI(学术界) | 2 |
非学术界 | 1 |
- 附三:增选理事问答
1. 理事的职责是什么?
答: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CCF章程》的规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参与学会重大事务的决策,包括制定内部管理规则、选举常务理事会、批准重要人士的任命等,此外,理事还要联系会员,反映会员呼声。关于理事的职责由《CCF理事会条例》规定。理事须按规定参加理事会,连续两次不参加会议将失去理事资格。
2. 什么是个人理事职位?
答:以个人名义作为理事的职位,此职位不可转让,且只能由当选人亲自履行职责。参选个人理事的须在理事参选表中明确选择“个人理事”栏。
3. 什么是单位理事职位?
答:以单位名义作为理事的职位。代表该单位的理事允许该单位更换,单位理事仅限于UI(高校及科研院所)和E(企业)两类理事。单位参选理事会职位须出具单位填写的参选申请及交纳费用承诺,单位理事每年交纳人民币3万元(起),单位常务理事每年交纳人民币5万元(起)。单位职位占选举名额,和个人职位同时选举。单位理事代表应是本学会会员,参选单位理事的须在理事参选表中明确选择“单位理事”栏,并在参选截止日前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理事承诺函”。
4. 理事的类别是怎么回事?答: 为选举方便并能保证不同界别的人士在理事会中有席位,保证学会理事会的多元化,设置理事类别。类别分8类,分别为:UI(高校及科研院所)、E(企业)、TC(专业委员会)、Y(青年,任期两年)、O(信息学奥林匹克NOI,任期两年)、Ch(会员活动中心,任期两年)、R(常务理事会推荐)、F(任意类别)。
5. 我在企业中的研究所工作,可参选什么类别的常务理事?
答:可参选E类常务理事。但是,在IT、电子、航天、航空等领域国有企业中带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研究机构就职者,应参选UI类常务理事。
6. 我是部队单位的研究人员,可参选什么类别的常务理事?
答:可参选UI类常务理事。
7. 我是自由职业者,可参选什么类别的常务理事?
答:可申请非学术类常务理事。
8. 作为理事所需的会员数是否需要一直保持?
答:是的。监事会每年都会核查支撑每个理事的会员数是否达到法定标准,如果不足,理事及相应资格丧失。丧失后,即使会员达到法定数量,理事资格也不可恢复。
UI类所在单位会员数须达50名,可产生1名理事参选名额。单位每增加50名会员,可增加1名理事参选名额。E类所在单位会员数须达30名,可产生1名理事参选名额。单位每增加30名会员,可增加1名理事参选名额。
9. 我如何知道本单位是否还有常务理事参选名额呢?
答:同一单位当选为常务理事(不包括理事长)者不超过2人,可以登录学会官网https://www.ccf.org.cn/About_CCF/Governance/CCF_Board/查询所在单位已有常务理事情况。
10. 如果我想参选常务理事,是否还需参选理事?答:参选常务理事者必须首先参选理事,当选理事后才有资格参选常务理事。
11. 是否所有参选者都必须由会员代表推选?答:是的,参选理事者须得到至少10名会员代表的推选,参选常务理事等其他职位须得到至少15名会员代表的推选。
12.如何联系会员代表?答:CCF网站有会员代表名单,参选人可通过邮件联系,但禁止群发邮件,如选举委员会接到群发邮件的投诉,核实情况后将撤销其参选资格。
13. 单位理事占用本单位参选名额吗?
答:是的。
14. 参选者必须到会吗?
答:除名誉职务候选人外,候选人均须到会,特别情况不能到会须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批准后可缺席参选,否则候选人资格失效。
15. 选举权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吗?
答:不可以,会员代表的选举权须由代表本人行使,理事选举权须由当选后的理事本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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