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获得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通 告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已经中国计算机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通信表决,“同意”为185票,“不同意”为0票,“弃权”为4票,投票代表人数已超过代表总数268人的2/3,同意票超过了投票代表人数的1/2,符合学会章程的规定,该条例获得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特此通告并予发布。此条例自即日起实施。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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