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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算机学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阅读量:8 2026-02-27 收藏本文

为发展和规范管理中国计算机学会(CCF)单位会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规范单位会员的发展与管理,保障单位会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单位会员在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CCF章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单位会员,是指拥护CCF章程、在计算机及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企业等组织。在学会有足够活跃度、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会员和学生会员,经认定可成为本学会单位会员。已经成为CCF合作伙伴的单位自动认定为单位会员。

第三条 管理与服务原则

单位会员管理遵循“自愿、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由CCF会员部统管理与服务

第四条 认定标准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组织,可被CCF认定为单位会员:

1.拥护CCF章程,愿意积极参与CCF组织的学术会议、技术交流、行业研讨等事务,主动配合CCF开展相关工作

2.会员人数:

1)高等院校及有招生资格的科研机构:20名及以上有效CCF专业

会员,且100名及以上有效CCF学生会员

(2)高等职业院校:10名及以上有效CCF专业会员

(3)中等职业院校:5名及以上有效CCF专业会员

(4)社会团体:理事长、秘书长应是有效CCF专业会员,副理事长、副秘书长、理事及专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不少于10名有效CCF专业会员;

(5)没有招生资格的科研机构(含新兴研发机构、企业研究院等):5名及以上有效CCF专业会员

3.确保本单位在CCF的有效专业会员、学生会员信息真实、完备;认定有效期内会员数量不低于认定时的标准。

登记材料

认定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备案

1. CCF单位会员登记表(附件1)(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2.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联系人信息;

4.CCF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单位会员的权益

1.获得由CCF统一制作的单位会员证书;

2.CCF官网单位名称展示及必要的宣传;

3.优先安排走进活动及推荐志愿者;

4.会员人数超过选区数量的专业会员时可单独作为一个会员代表选区,推选会员代表

5.于学会通讯CCCF)内页刊登广告,可享对外报价八折优惠

单位会员的义务

1.遵守《CCF章程》及本办法,遵照执行CCF各项决议;

2.按规定保持个人会员人数;

3.积极宣传CCF宗旨及活动,协助发展个人会员;

4.及时更新单位联络信息及联系人信息,确保沟通畅通;

5.向CCF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及相关信息。

信息维护

单位会员联络信息、联系人或单位基本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邮件通知 CCF会员部,未及时更新导致的相关责任由单位自行承担。

退会流程

单位会员退会应提前30日向CCF会员部提交书面申请,经确认后办理退会手续,已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资格终止

单位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单位会员资格并公示:

1.严重违反《CCF章程》或本办法规定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单位会员资格的;

3.会员数量低于认定标准的;

4.从事损害CCF声誉或利益活动的;

5.被吊销法人资格或注销登记的。

第十 解释权

本办法由CCF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 生效日期

本办法CCF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注:CCF常务理事会 2026年2月1日修订并审议通过。

附件1:《CCF单位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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