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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分会创建及组织规则

阅读量:4121 2019-11-14 收藏本文

一、目的

为加强CCF对学生会员的服务,方便学生会员就近参加CCF活动,促进学生会员间的交流和合作,发展更多会员,CCF创建以高校为单位的CCF学生分会,简称CCF〔高校名〕学生分会。

二、创建条件

一所高校CCF专业会员数达到30名以上、学生会员数达到100名以上时可申请成立CCF学生分会。

三、学生分会产生规则

1.CCF学生分会设执行委员会及指导委员会。

2.执行委员会是分会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由来自分会所在学校的CCF学生会员组成。执委由当任主席、候任主席、3位执委委员共5人组成。会员数量多的分会,执委会人数可酌情增加。各分会于每年3月份完成换届选举,现任主席和候任主席并行工作一年,候任主席次年3月正式上任,确保顺利传承。每位参与竞选的候任主席候选人都需要在竞选前向选举委员会提交详细“施政纲领”;如选不出称职的候任主席,CCF可直接任命或解散该分会。

3. CCF学生分会新主席上任后必须做的几件事:

1)会员民调:向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三类人群调查其专业发展的需求,凝聚出CCF应提供的服务,每类不超过3种;

2)制定年度活动计划:a、自己策划组织的活动;b、需要总部或外部提供资源的活动;

3)召开会员大会:向会员公布年度活动计划并征求意见。

4.执行委员会主席主持执行委员会的工作。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则由候任主席行使主席职责。如果主席连续二个月无法主持CCF学生分会的工作,则不再担任主席,而由指导委员会督导主任任命候任主席继任。继任主席任期至下届任期期满为止。如果候任主席连续三个月无法参与CCF学生分会的工作,则由主席动议,免去其候任主席职务,由指导委员会主任任命选举时得票最多的执委继任。

5.执行委员会由学生分会全体会议差额选举产生,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任期一年,可连任一次。

6.选举工作应在每年3月份进行,参选人必须在场,选举由总部辅导员或指导委员会督导主任主持。

7.指导委员会设督导主任1名。督导主任由院系主任推荐、CCF批准,代表所在院系负责对学生分会的指导和资源支持, 保持和CCF总部通畅联络。

8.CCF学生分会所在学校的CCF学生会员均为CCF学生分会成员。CCF学生分会成员的权利包括:(1)参加CCF学生分会的活动;(2)提名、选举CCF学生分会主席和执行委员会委员;(3)参与策划和主持活动。

9. CCF学生分会全体学生会员会议(可以大型活动、年终表彰大会等形式开展)每年至少1次,执委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学生分会职责

1.激发分会每一位学生会员的创意,让他们策划、组织、参与到学生分会的活动和日常工作中,发展会员、留住会员,详见第五、六条。

2.积极主动地和CCF总部、CCF城市分部(当地)、CCF YOCSEF分论坛(当地)联系,获取指导及资源。

3.组织学生会员参加CCF总部组织的重要活动。

五、分会活动

1.CCF学生分会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a)专题报告:邀请专家、学者、企业家围绕专业知识和热点话题做学术报告,并展开互动交流;

b)参观交流:校际交流,走进企业,走向社会;

c)公益活动:利用所学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帮助他人。

d)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召集。

e)每次活动的执行主席由执委担任,也可由主席推荐其他成员担任。

f)表彰和激励:对为学生分会活动开展、会员发展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

2.学生分会可联合CCF其他学生分会、CCF在当地的城市分部、YOCSEF分论坛开展活动。

3.任何一名学生会员均可向当地分会提出组织活动的动议并申请担任该活动的执行主席,但应由执行委员会认可并将该活动列入分会的活动。

4.分会须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在每年1月份提交总部。分会可在计划之外组织活动,但应至少在活动开展一周前提交总部备案(分会内部的工作会议无须上报总部备案),如需总部推荐并资助演讲者,须至少在一个月前申请。活动结束后,须在3天内将活动情况以新闻稿的形式上报总部。

5.在CCF学生分会举办的活动中,需在醒目处悬挂CCF学生分会的标志。

六、发展会员

发展、留住学生会员是分会的重要职责。分会应通过调查学生会员需求、举办符合学生会员需求的活动(第五条第一款),激发每一位学生会员的热情,让他们策划、组织、参与到分会活动中来,活动须严格区分会员和非会员。通过建立微信群等线上交流平台、举办“会员推荐会员”活动、张贴海报等方式来宣传CCF、发展并留住学生会员。

七、总部支持及资源提供

1.CCF负责为每个学生分会提供旗帜、牌匾等标识用品,以保证CCF学生分会风格的一致性和良好的对外形象。

2.CCF总部可视分会需要为其推荐并资助讲者。讲者往返分会的交通费、住宿费可由CCF总部承担。

3.CCF安排资深会员作为学生分会的辅导员,指导其换届、策划组织活动、会员招募等工作。CCF承担辅导员的差旅费(一年约2次)。

4.CCF会员(包括会士、杰出会员、高级会员、会员、学生会员)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CCF学生分会活动。

5.CCF总部对分会优秀活动进行公开宣传、报道。

八、分会经费使用和管理

1.分会经费来源有:

a.CCF奖励:CCF依据分会会员总数、会员增长率、活动质量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具体奖励方案每年可能会有调整,以CCF公布的最新奖励方案为准。

b.活动入场费:分会可组织高质量收费活动,但须经CCF批准

c.现金赞助:个人或单位单笔捐赠超过1万元须通过CCF总部捐赠。所有现金赞助均计入该分会的收入部分,并有记录。

d.非现金赞助:包括人力、图书资料、设备、交通工具、办公场所、活动场地、餐饮、纪念品等。

2.经费使用

a.用于会议(场地、设备、胸卡、条幅、茶饮等)、纪念品、宣传、奖励、通信、交通、劳务等与活动有关的支出。

b.外地讲者餐费、工作餐(年度支出不得超出年度总支出的20%)。

c.经费结余可用于下一年度使用。

3.报告和检查

CCF总部每年将对分会的财务收支进行检查。

4.关闭时的经费处理

分会的经费属于CCF,当某一分会被撤销时,CCF总部有权将该分会剩余经费全部收回。

九、管理和评价

1.各分会工作由CCF秘书长统筹协调,具体事务由相应的CCF工作组完成,日常联络和支持工作由CCF会员部承担。

2.各分会每年填写活动计划表,CCF总部对各分会活动情况进行汇总、评估及公布。评估时仅考查由总部批复或备案的活动。

3.CCF总部不定期组织分会所在地学生会员对执行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工作进行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

4.对活动开展得好、会员发展多或对总部贡献大的分会,总部将授予其年度“CCF优秀学生分会”称号并公开报道。每年优秀分会数的比例为分会总数的30%。

5.对活动开展得不好、服务差或发展会员人数少的分会,总部将给予警告,CCF秘书长有权重组该分会的指导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整改无效,CCF有权撤销该学生分会并公告。

6.分会可评选本分会年度优秀会员和优秀志愿者并给予奖励。

十、附则

本规则于2012年3月1日制定,于2017年8月25日进行第一次修订,于2018年9月11日进行第二次修订,由CCF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