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少年计算机教育研讨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中国青少年计算机教育的有序发展,探索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路径,加强青少年计算机教育工作者间的交流,并为他们提供才华展示的机会和专业发展的舞台,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于2021年创建青少年计算机教育研讨会 (Workshop on Computing Education for Teenagers ,WCET),以下简称WCET 。
第二条 WCET的使命:推动青少年计算机教育发展、促进中学计算机教师专业成长。
第三条 WCET 重在基于教学实践研究符合国情和学情的青少年计算机教育的内容、方法和目标,讨论学科价值、学习载体以及学生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凝练培养青少年计算思维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教学思想。激发青少年计算机 教育工作者的发展动力,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创造自我成长、学科建设、人才培 养的良好环境。
第四条 WCET 提供发表观点和教育成果的环境和平台,任何在 WCET 的论坛上发表的观点均是发言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研讨会组织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WCET 委员会由委员构成,一个法人单位不超过3名委员,当委员人数达到60人可设常务委员。常务委员由委员经差额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20人。常务委员会设主席会议成员,主席会议成员负责WCET委员会日常活动的组织、策划、决策、监督和执行。
第六条 WCET 委员会由委员构成,申请委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并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1. CCF会员且自愿加入委员会;
2. 现阶段正从事并热爱青少年计算机教育工作;
3. 有推动青少年计算机教育发展及普及的热情;
4. 推广WCET活动,承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WCET活动;
5. 委员申请经常务委员会议投票通过。
第七条 常务委员会由20位常务委员构成,主席会议成员(主席、副主席、教育秘书)自动成为常务委员,其余常务委员由委员自愿申请经差额两轮选举产生,当名额选举不满时不予递补。其职责及义务如下:
1. 为WCET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2. 参加工作会议,参与研讨和表决;
3. 在任期内,至少担任一次论坛执行主席;
4. 投票决定委员的除名;
5. 承诺年度内每场正式活动必须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每年有1次请假机会,无故缺席活动将被除名,常务委员名额在一届内不递补。
第八条 主席会议成员设主席 1 名,副主席 2 名,教育秘书 2 名。选举顺序是:主席、副主席、教育秘书。选举须满足WCET委员会2/3以上委员到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委员会主席会议成员由委员会差额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换届选举工作应在本届任期届满前3个月进行,参选人必须到场参会。选举结果须经CCF 秘书长批准后才生效。
第九条 主席会议成员主要负责WCET活动的组织、策划 、决策、监督和执行。其职责如下:
1. 确定发展方向,编制活动计划;
2. 策划组织和落实有关活动;
3. 考察教学实际并撰写调研报告,向有关部门提交学科发展建议;
4. 评估活动和委员的贡献;
5. 向社会宣传推广WCET及相关活动;
6. 发展委员,推荐优秀教师加入委员会;
7. 修订条例和相关规则,报CCF秘书长审批。
第三章 活动
第十条 WCET 活动主要包括:
1. 年度论坛:每年1次。年度最重要的活动,为中学计算机教师年会。
2. 观点论坛:每年 1-2 次。如需要,可在计划外安排特别观点论坛。
3. 教学交流:每年 1-2 次,每次1-2天。如需要,可视情况适当调整。
4. 送教及考察:每年 1-2 次,每次时间长度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5. 常务委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3 次,由常务委员所在学校申请承办。
6. 其他活动: 由常务委员申请发起,经WCET主席批准后策划及组织。
第十一条 上述1-3项活动,由2位执行主席具体负责,执行主席由常务委员担任,也可根据情况由主席推荐其他人员担任。
第四章 评价和奖惩
第十二条 每年3月份前,由主席会议成员负责对上一年度论坛组织情况进行评价及表彰。
第十三条 委员一个年度参加正式活动不足1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失去资格后,2年内不得再参选。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一个年度缺席正式活动达 2 次,将自动失去常务委员资格。常务委员失去资格后,2年内不得再参选。
第五章 换届选举
第十五条 每届WCET委员会任期满至少5个月前,经委员自愿申请,由CCF秘书长认定产生换届选举委员会主席。换届选举委员会主席不参选任何职务,承诺按照《CCF章程》及《WCET条例》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六条 候选人报名:每位委员均可自愿参选主席会议成员和常务委员,每个职务满足差额选举。
第十七条 换届选举会议须满足2/3委员到场。主席会议成员和常务委员由到场委员经最多两轮无记名投票,票数过半者当选;允许主席在第三轮票数最多者当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常务委员全体会议通过、经 CCF 秘书长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本条例由WCET 主席会议成员负责解释。
注:
条例起草:邱桂香、陈真、荊晓虹2021年3月26日起草。
第一次修订:主席会议成员修订,2023年11月7日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