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奖励条例
第一条 为发挥中国计算机学会(简称CCF)的学术评价作用,激励、调动计算机专业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创新和进步,CCF设立中国计算机学会奖(简称CCF奖)。CCF奖包括学术(技术)、教育、产业和服务四类。
第二条 学术(技术)类奖项奖励在计算机科学、技术和工程方面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或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教育类奖项奖励在计算机教育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教育工作者或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产业类奖项奖励在计算机和信息产业发展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领导者、成功创业者,或在计算机工程技术领域有突出成就和重要贡献者;服务类奖项奖励为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卓越服务的志愿者。
第三条 CCF鼓励下属专业委员会设奖,并在获得CCF奖励委员会批准后纳入CCF奖励范畴。
第四条 为规范CCF奖项和评奖流程,根据《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五条 CCF按本条例的规定提名、评审、授予各个奖项,保证CCF奖的公正性、独立性和权威性。
第六条 CCF奖项实行提名制,不受理个人(或单位)的申请或自荐。
第七条 CCF预算中安排专门经费用于CCF奖项的宣传、评选、举行颁奖大会、颁发奖金及资助获奖人领奖。CCF接受单位和个人对CCF奖项的捐赠或赞助。<回到顶部>
第八条 CCF设立CCF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主席一人、候任主席一人。奖励委员会主席、候任主席和委员均由CCF理事长任命。
第九条 奖励委员会委员必须是CCF理事或高级会员以上级别的会员,委员会组成应考虑专业方向分布和其他方面的代表性。第一届奖励委员会中有三名委员任期二年,其余委员及此后各届委员的任期均为4年。根据委员进入奖励委员会的年限,奖励委员会委员以两年为周期,交替更换3人或4人。奖励委员会委员更换后,原候任主席接任奖励委员会主席,并由CCF理事长在新进入奖励委员会的委员中任命一位新的候任主席。
第十条 奖励委员会的职责是:
1. 对拟设立的新奖项进行评估,评估意见报CCF常务理事会审议。新奖项动议获CCF常务理事会批准后,主持完成新奖项设立的准备工作,包括起草评奖规则,组建评奖分委员会等。
2. 按照本条例规定组建或改选各奖项评奖分委员会(见第十二条)。监督各奖项的评选过程,审议和批准评奖分委员会评出的结果,审核各评奖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 接受和研究会员或社会人士对CCF奖励工作的建议、意见、申述和举报,按照学会规章及本条例规定进行复核、研究、处理和答复。
4. 研究奖项和评奖方面的有关问题,对现有奖项的奖励目标、评奖标准、评奖程序及奖金等事项进行评估,提出修改建议,报CCF常务理事会审议。
5. 向CCF理事会提交年度报告。报告年内各奖项的评审过程、评奖结果、受理申诉和处理情况以及奖励委员会的其他工作。
6. 其他与奖励有关的工作。
第十一条 奖励委员会设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负责CCF奖励的日常事务工作。奖励办设在CCF秘书处,主任由CCF秘书长任命。
第十二条 奖励委员会设立评奖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其成员应是CCF高级会员以上会员。分委员会由委员5人组成,其中主席一人、候任主席一人。分委员会主席和候任主席由奖励委员会主席提名,CCF理事长批准。分委员会委员由分委员会主席提名,奖励委员会主席批准。分委员会委员任期4年,以两年为周期交替更换2人或3人。分委员会委员更换后,原候任主席接任分委员会主席,并由奖励委员会主席提名,报CCF理事长批准,在新进入分委员会的委员中任命一位新的候任主席。
第十三条 分委员会的职责是:
1. 负责该奖项的候选人或候选成果的提名和提名征集工作,保证奖项有足够的候选人或候选成果。
2. 听取提名人的介绍,如有必要,分委员会可进行初评。
3. 向奖励委员会报告评奖过程和评奖结果。
4. 确保评奖过程及评奖结果在公布前保密。
第十四条 分委员会主席负责组成评选小组并组织评选小组完成各奖项的评选,确定相应奖项的最终获奖人员或获奖成果。评选小组由5或7人组成,其中一人为主席。评选小组成员应是CCF高级会员以上、在业界有较高声望、且与当年所评奖项无利益关系的会员。在与获奖候选人无利益关系时,分委员会委员可以担任评选小组成员,分委员会主席可以担任评选小组主席。评选小组成员名单由分委员会主席上报奖励委员会批准,同时通报CCF理事长和秘书长。评奖过程中,评选小组成员名单对外保密。相应奖项颁奖之后,评选小组成员名单对外公布。
第十五条 奖励委员会委员、分委员会委员及评选小组成员在评奖时必须保持客观中立,对评奖过程保密,不得有为候选人宣传或为相关人员提供信息等有碍客观公正的行为。
第十六条 奖励委员会及相关奖励评定机构实行利益回避原则。奖励委员会不接受任何奖项的自荐。奖励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得作为CCF任何奖项的候选人;各分委员会委员、评选小组成员,以及CCF各专业委员会奖项评委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不得作为所评奖项的候选人。
第十七条 CCF各专业委员会可以申请设立相关的CCF专业奖项。CCF专业奖项的设立由专业委员会申请,经奖励委员会审批,报CCF常务理事会核备。未经CCF常务理事会批准,各专业委员会不得以CCF的名义设立奖项,也不得设立冠以CCF名义的评奖机构。相关专业委员会依据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相关奖项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奖评委会)的构成和组建方式,奖项评审程序等,由CCF奖励委员会批准后评定获奖人员或获奖成果。<回到顶部>
第十八条 CCF终身成就奖(CCF Life Achievement Award)
贡献及标准:授予在计算机科学、技术和工程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成就卓著、贡献巨大的中国计算机科技工作者。
候选人资格:在计算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40年以上且年龄在70岁以上者。
提名人:该奖评奖分委员会、不少于3名CCF理事联名(其中一位是主提名人)。每位提名人每年提名不超过二人。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数不超过二名。获奖者可获得奖励证书、奖杯及奖金。获奖者到颁奖地领奖所需旅费由CCF提供。
评选流程及说明:
终身成就奖分委员会负责征集提名,由CCF秘书处对提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分委员会听取主提名人的提名意见,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选。经分委员会初选产生的候选人名单(或不经初选的提名名单)提交该奖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最终选出不超过二名获奖候选人。由分委员会主席提交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批准名单报CCF理事长确认,同时抄送CCF秘书长和秘书处。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赞助。
第十九条 CCF王选奖(CCF Wang Xuan Award)
贡献及标准:授予在计算机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研究成果通过转化和产业化,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候选人资格:计算机领域的专业工作者。
提名人:CCF会员和CCF下属机构。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数不超过二名,其中一名奖励学术,一名奖励技术或工程。两者不可调剂。获奖者可获得奖励证书、奖杯及奖金。获奖者到颁奖地领奖所需旅费由CCF提供。
评选流程及说明:
王选奖分委员会负责征集提名,由CCF秘书处对提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分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对所有提名进行初选。初选产生的候选人名单(或不经初选的提名名单)提交该奖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最终选出不超过二名获奖候选人。由分委员会主席提交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批准名单报CCF理事长确认,同时抄送CCF秘书长和秘书处。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赞助。
第二十条 CCF海外杰出贡献奖(CCF Award for Overseas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s)
贡献及标准:授予通过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为推动中国的计算机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的海外个人或组织。
候选人资格:在海外(含港澳台)工作的计算机专业人士。
提名人:不少于3名(含)CCF理事、监事或会士联名(其中有一位主提名人)。每位提名人每年提名不超过二人。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数不超过二名。获奖者可获得奖牌、奖励证书和奖金。获奖者到颁奖地点领奖所需旅费由CCF提供。
评选流程及说明:
海外杰出贡献奖分委员会负责征集提名。由CCF秘书处对提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分委员会将提名名单提交该奖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最终选出不超过二名获奖候选人。由分委员会主席提交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批准名单报CCF理事长确认,同时抄送CCF秘书长和秘书处。
获奖者视情况确定是否在中国计算机大会上作大会报告。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赞助。
第二十一条 CCF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CCF Outstanding Doctorial Dissertation Award)
贡献及标准:授予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重要突破,或在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方面有重要创新的中国计算机领域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
候选人资格:在提名截止日之前的两年半内获得博士学位。
提名人:具有计算机类学科博士授予权的高校或研究机构。每个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的单位提名参评学位论文不超过二篇,其他单位最多提名一篇。3名CCF理事联名提名,每位理事限提名二篇。已经参评过的论文,不得再被提名。被推荐参评者此前尚未获得过其它组织的同类奖项,否则为无效推荐。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获奖论文数不超过10篇,其中关键技术或应用技术创新方面的论文应占一定比例,同时应确保学科平衡。获奖论文作者可获得奖励证书和奖杯。获奖论文作者到颁奖地领奖所需旅费由CCF提供。
评选流程:评选过程分资格审查、初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1、各有关单位或3位CCF理事按本条例规定提名候选论文和提交《提名表》,每篇学位论文需提交纸质版一本,《提名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提名理事签字。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
2、CCF秘书处受理提名论文,并对论文进行格式和资质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学位论文提交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分委员会。
3、分委员会负责初评。分委员会确定同行函评专家名单,每篇论文由五名同行专家评议,且至少需收回3名专家的评审意见。分委员会根据同行专家评议情况,确定不超过20篇论文作为候选论文提交该奖评选小组进行终评。进入终评阶段的论文需在CCF网站公示7天。
4、评选小组负责论文的终评,以打分排序方式评出不超过10篇获奖候选论文。
5、评出的获奖候选论文名单由分委员会主席提交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批准名单报CCF理事长确认,同时抄送CCF秘书长和秘书处。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赞助。
第二十二条 CCF-IEEE CS青年科学家奖(CCF-IEEE CS Young Computer Scientist Award)
贡献及标准:授予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就和重要贡献的青年学者,该奖由CCF和IEEE Computer Society(CS)共同评选和颁发。
评奖分委员会:该奖评奖委员会由7人组成,CCF不多于5人,CS不多于3人;评选小组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1-2名成员来自CS,其余4-3名成员来自CCF。
候选人资格:评选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岁的CCF会员。
提名人:不少于3名CCF理事、监事或高级会员及以上级别的会员联名(其中有一位主提名人)。每位提名人每年提名不超过二名。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数不超过3名。获奖者可获得奖牌、奖励证书和奖金。获奖者到颁奖地领奖所需旅费由CCF提供。
评选流程及说明:
青年科学家奖分委员会负责征集提名。由CCF秘书处对提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分委员会可根据提名情况决定是否对被提名人进行初选。初选产生的候选人名单提交该奖评选小组。主提名人有责任对被提名人情况进行书面或口头陈述,并回答评选小组的提问。评选小组最终选出不超过3名获奖候选人。由分委员会主席提交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批准名单报CCF理事长和IEEE CS President(主席)确认,该名单同时抄送CCF秘书长和秘书处。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赞助。
颁奖:在每年的CNCC上由CCF和IEEE CS共同颁发该奖。
第二十三条 CCF夏培肃奖(CCF Xia Peisu Award)
贡献及标准:授予在学术、工程、教育及产业等领域,为推动中国的计算机事业做出杰出贡献、取得突出成就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候选人资格:女性科技工作者。
提名人:3位(含)以上CCF理事联名提名,或5位(含)以上CCF专业委员会委员或高级会员联名提名。(其中有一位主提名人)。每位提名人每年提名不超过二人。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数不超过二名。获奖者可获得奖牌、奖励证书和奖金。获奖者到颁奖地领奖所需旅费由CCF提供。
评选流程及说明:
夏培肃奖分委员会负责征集提名,由CCF秘书处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查。
分委员会对经过资格审查的材料进行评议,并根据需要向主提名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形成候选名单提交评选小组。评选小组评选产生不超过二名获奖候选人。由分委员会主席提交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批准名单报CCF理事长确认,同时抄送CCF秘书长和秘书处。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赞助。
第二十四条 CCF科学技术奖(CCF Award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贡献及标准:授予在计算机科学、技术或工程领域具有重要发现、发明、原始创新,在相关领域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优秀成果。
候选人资格:国内尚未获得政府奖励的科技成果。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评选一次,奖励分二个等级,一等奖不超过3个,二等奖不超过3个。获奖成果团队可获得奖牌和奖励证书。获奖成果团队代表到颁奖地领奖所需旅费由获奖者承担。
提名人资格:该奖实行推荐制。CCF下属机构或3名(含)以上CCF高级会员及以上会员可联名推荐。
评选流程及说明:
科学技术奖分委员会负责征集候选成果,由CCF秘书处对提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分委员会听取提名者介绍,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对所有提名成果进行初选。初选产生的候选成果名单(或不经初选的提名成果名单)提交该奖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最终选出获奖候选成果。根据获奖候选成果类型,授予理论奖、技术奖和应用奖。由分委员会主席提交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批准名单报CCF理事长确认,同时抄送CCF秘书长和秘书处。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赞助。
第二十五条 CCF杰出教育奖(CCF Outstanding Education Award)
贡献及标准:授予在计算机教育的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课程改革和人才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在CCF推动中国计算机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面有重要贡献的人士。
候选人资格:从事教育或与教育相关工作的人士。
提名人:不少于3名 CCF理事、监事、会士联名,不少于5名CCF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委员或高级会员以上级别会员联名,或不少于8名CCF会员联名。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数不超过二名。获奖者可获得奖牌、奖励证书和奖金。获奖者到颁奖地领奖所需旅费由CCF提供。
评选流程及说明:
CCF杰出教育奖分委员会负责征集提名,并由CCF秘书处对提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杰出教育奖分委员会对经过资格审查的提名材料进行评议,并根据需要向提名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形成候选名单提交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最终选出不超过二名获奖候选人。由分委员会主席提交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奖励委员会将批准名单报CCF理事长确认,同时抄送CCF秘书长和秘书处。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赞助。
第二十六条 CCF优秀大学生奖(CCF Elite Collegiate Award)
贡献及标准:学习成绩优秀,在专业科研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
候选人资格:CCF会员数(学生会员不计)为全国前50名高校中或不少于二名CCF理事联名提名的计算机(或相关)专业在读全日制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
提名人:具有候选人资格高校中的计算机学院(系),以及该计算机学院(系)中不少于3名教师、班级负责人、学生会负责人联名,不少于5名计算机学院(系)三、四年级学生联名,或不少于二名CCF理事联名。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奖励学生100名,其中理事联名提名的不超过5名。各校奖励名额由CCF秘书处根据该校CCF会员人数分配。每个学校每年获奖学生不超过4名(不含理事提名名额)。来自同一个学校的理事提名的候选人不超过一人。获奖者可获得奖证书,由CCF资助参加CCF组织的学术活动或颁奖仪式,并可由CCF推荐到CCF企业会员单位实习,或向CCF企业会员单位推荐其就业。
评选流程及说明:
1、具备提名CCF优秀大学生奖候选人资格的计算机学院(系)的提名工作由该院院长(系主任)任命的提名小组完成。提名小组由3名教师组成,其中一名为组长,如已成立CCF学生分会,则至少应有一名学生代表。
2、提名小组投票产生提名名单,报院长(系主任)。
3、院长(系主任)审批提名名单,裁决可能存在的争议,并在提名表上签字,加盖院系公章。提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CCF秘书处。
4、优秀大学生奖分委员会复核和批准各校及理事的提名名单。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赞助。
第二十七条 CCF计算机企业家奖(CCF Computer Entrepreneur Award)
贡献及标准:授予在计算机和信息产业发展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领导者,且企业的业绩被业内和社会广泛认可。
候选人资格:在中国工作的企业家。
提名人:不少于3名,可以是CCF理事、监事、高级会员或计算机和信息产业界取得一定成就的企业领导人联名(其中有一位主提名人)。每位提名人每年提名不超过一名。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数不超过二名。获奖者可获得奖牌、奖励证书和奖金。获奖者到颁奖地领奖所需旅费由CCF提供。
评选流程及说明:
计算机企业家奖分委员会负责征集提名。主提名人有责任对被提名人情况进行书面或口头陈述并回答分委员会的提问。分委员会主席可根据提名候选人的情况决定是否对提名进行初选。
初选产生的候选人名单(或不经初选的提名名单)提交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最终选出不超过二名获奖候选人。由分委员会主席提交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批准名单报CCF理事长确认,同时抄送CCF秘书长和秘书处。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赞助。
第二十八条 CCF杰出工程师奖(CCF Outstanding Engineer Award)
贡献及标准:授予在计算机工程技术及应用领域有突出成就和重要贡献者。
候选人资格:计算机工程师。
提名人:不少于3名CCF理事、监事或高级会员及以上级别的会员联名(其中有一位主提名人)。每位提名人每年提名不超过二人。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数不超过二名。获奖者可获得奖牌、奖励证书和奖金。获奖者到颁奖地领奖所需旅费由CCF提供。
评选流程及说明:
杰出工程师奖分委员会负责征集提名,分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对所有提名人进行初选。初选产生的候选人名单提交评选小组。主提名人有责任对被提名人情况进行书面或口头陈述。并回答评选小组的提问。最终产生不超过二名获奖候选人。由分委员会主席提交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批准名单报CCF理事长确认,同时抄送CCF秘书长和秘书处。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赞助。
第二十九条 CCF杰出贡献奖(CCF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 Award)
贡献及标准:对CCF有独特或重大贡献:就重大问题提出独到观点或建议,被CCF采纳并产生良好效果;发起并组织CCF有影响力的新的系列学术会议;推动学会与其他组织合作,促进了CCF的发展;向学会提供大额捐赠或资助;其他独特或重大贡献。
候选人资格:任何个人和单位。
提名人:不少于5名CCF会员联名、CCF下属机构。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单位)数不超过二名。获奖者可获得奖牌、奖励证书和奖金。获奖者到颁奖地领奖所需旅费由CCF提供。
评选流程及说明:
杰出贡献奖分委员会负责征集提名,并评选产生不超过二名获奖候选人。由分委员会主席提交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批准名单报CCF理事长确认,同时抄送CCF秘书长和秘书处。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赞助。
第三十条 CCF卓越服务奖(CCF Distinguished Service Award)
贡献及标准:为CCF连续服务十年以上并有重要贡献者。
候选人资格:CCF会员。
提名人:不少于5名CCF会员联名、CCF下属机构。
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数不超过二名。获奖者可获得奖牌、奖励证书和奖金。获奖者到颁奖地领奖所需旅费由CCF提供。
评选流程及说明:
卓越服务奖分委员会负责征集提名,并评选产生不超过二名获奖候选人。由分委员会主席提交CCF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奖励委员会将批准名单报CCF理事长确认,同时抄送秘书长和CCF秘书处。
经费:CCF预算及其他机构赞助。
第三十一条 CCF专业委员会奖(CCF TC Awards)<回到顶部>
第三十二条 CCF所有奖项评选结果由CCF理事长批准后生效。奖励证书由CCF理事长和奖励委员会主席签名,同时加盖学会公章并编号。颁奖时公布第一提名人。各奖项奖金数额由CCF秘书处根据学会当年经费和获赞助情况提出建议,报理事长会议确定。
第三十三条 CCF奖在每年一度的中国计算机大会颁奖晚宴或年终CCF年度颁奖大会上颁发。
第三十四条 CCF各奖项奖金、颁奖会费用及获奖人领奖旅差费列入学会预算,学会征集到的奖项赞助列为学会收入。<回到顶部>
第三十五条 通过剽窃、侵夺他人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CCF奖励的,由奖励委员会查实后报学会理事长批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奖金,并以适当方式公告。
第三十六条 提名者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由奖励委员会查实后报理事长批准撤销其提名,并以适当方式通报批评,停止其提名资格二年;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其提名资格。如果是CCF会员,则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七条 奖励委员会成员、分委员会成员以及参与CCF奖评审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密的,奖励委员会查实后报理事长批准,由学会通报批评,违规者二年内不得参与学会评奖工作。如果是CCF会员或学会专职人员,则根据有关规定同时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以任何方式(短信、微信、邮件、电话)和任何行为(说情、请客、送礼等)干预公正奖励评审。发现有干预公正评审的行为,取消相关参评人参评资格,且在从次年算起的三年内不能参评CCF任何奖项或荣誉推荐,包括会员级别晋升。
第三十九条 对送礼、请客或说情者,取消该当事人未来担任评奖成员、推荐和参评的资格。
第四十条 CCF奖励委员会成员或与评奖相关的人员收到礼物时,须填写表格,向奖励委员会主席及CCF秘书长书面报告,并将礼物上缴到学会总部。收到的礼物由CCF秘书长统一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向理事长报告。
第四十一条 CCF奖励委员会成员或与评奖相关的人员收到请客邀请应拒绝,并填写表格,向奖励委员会主席及CCF秘书长书面报告。
第四十二条 CCF奖励委员会成员或与评奖相关的人员遇到说情,须填写表格,向奖励委员会主席及CCF秘书长书面报告。
第四十三条 当CCF奖励委员会成员或与评奖相关的人员收到礼物但未上交、接受请客、遇到说情但不报告或有其他与参评人发生利益关系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其未来参与CCF任何评奖工作的资格。
第四十四条 评奖委员会成员和相关人员向外界透露评奖过程,或评奖结果公布之前透露评奖结果,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其未来参与CCF任何评奖工作的资格。
第四十五条 上述情形及处理结果均由CCF记录在案,并由奖励委员会主席向常务理事会报告,所有处罚结果均向CCF会员公告。<回到顶部>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由CCF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施行。CCF其他有关奖励的条例和规定同时废止。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CCF奖励委员会负责解释。<回到顶部>
注:2013年1月26日第十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
2013年6月8日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2014年6月14日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2015年6月27日,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2日,奖励委员会修订
2016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7年1月4日CCF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提出修订动议,
2017年1月15日。第十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