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YOCSEF分论坛以城市名称进行区分,分论坛名称命名为: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YOCSEF XX分论坛(XX为城市名),简称YOCSEF XX,如YOCSEF上海。
二、分论坛的创建
1. YOCSEF分论坛需由主发起人填写申请表格(后附)并提供创建计划书。申请书经YOCSEF主席会议认可后,可以进入考察阶段。
2. 考察过程中,分论坛申办人需至少列席一次YOCSEF学术委员会会议,并至少参加一次YOCSEF培训。分论坛所在城市至少需要有30名YOCSEF委员。主席会议将指派AC委员或代表到当地考察,并视考察情况做出该分论坛是否进入筹备阶段的动议,提交学术委员会表决。AC会议听取分论坛的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的汇报,半数以上通过,该分论坛进入筹备阶段,可建立分论坛学术委员会。
3. 分论坛学术委员会委员由12-20人组成,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3人,学术秘书1-2人。主席会议成员不超过分论坛学术委员会委员数的三分之一。来自非学术界的学术委员不应少于四分之一。分论坛学术委员会委员第一任任期分别为4年、3年、2年,每一种任期分别为总数的三分之一。
4. 分论坛学术委员会产生程序经YOCSEF主席会议确认后,可召开分论坛学术委员会成立会议,会议须由YOCSFE总部指定的AC委员或荣誉委员主持。分论坛成立会议参照《YOCSEF分论坛成立仪式及选举程序》执行。
5. 经主持选举的总部AC委员或总部指定代表向YOCSEF总部主席会议汇报并得到主席会议的批准后,总部将给予正式授权文件,同时分论坛对外宣布正式成立。
6. 自分论坛正式成立一月内,分论坛应制定全年的活动计划(至第二年5月17日),并上报总部。分论坛每年的活动不得少于三次,其中至少有一次专题论坛。每次活动的预告和结果必须报YOCSEF总部。
三、工作规则
1. YOCSEF的学术年度与YOCSEF总部相同。
2. 分论坛学术委员会每年调整一次,内容为选举下一届主席、副主席、学术秘书,以及学术委员调整。分论坛主席可连任二次。选举参照《YOCSEF分论坛成立仪式及选举程序》执行。选举时间应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并在下年1月10日前上报选举纪要和结果。
3. 换届选举由YOCSEF主席指定的学术委员、荣誉委员或其他代表主持,没有总部指定的代表主持的选举无效。
4. 每年的
5. 每年的
6. 每次学术委员会开会前1周,由主席向全体与会者发放会议议程。
7. 每次会议和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学术秘书写出会议纪要,发给所有与会者确认(一周为限),活动结束后十日内将活动纪要上报YOCSEF总部。纪要名称:MOUxxx-地名(主题),xxx为顺序号,从001开始。如MOU003-上海(选举领导班子)。
8. 每个学术年结束前,应召开分论坛学术委员会会议,总结一年的工作,及活动计划执行情况,并形成文字,由当地委员会确认后,于年会召开前一周上报YOCSEF总部。
9. 如需要,分论坛主席可召集分论坛主席会议。主席会议成员由主席、副主席和学术秘书组成。主席会议研讨与分论坛建设相关的问题,提出动议,但不能代替AC作出决议。
10. 不能如期举行计划中的活动(或主题变更)时,应提前一周向总部上报原因及变更后的时间或主题。每个活动最多不能超过两次改期或改变主题。
11. 分论坛举办的报告会、论坛指该分论坛为唯一或第一主办单位的活动,其他合办的活动不计。
12. 分论坛必须注明 CCF YOCSEF名称和标识并规范使用。
四、分论坛考核、评估、重组与撤销
1. YOCSEF总部每年进行考核和评估,主要包括分论坛组织建设、活动策划与执行、活动影响力、活动纪要等方面,对优秀分论坛进行表彰。
2. YOCSEF总部对有下列情形的分论坛予以警告:
1)上报选举纪要超过规定时限一周的;
2)未按规定将本论坛学术委员详细资料上报总部,或超时二周的;
3)未按要求通报活动计划变更的;
3. YOCSEF总部对有下列情形的分论坛予以撤销:
1)违反YOCSEF条例,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一个学术年度中,包括论坛和学术报告会的举行少于两次;
3)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的;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形式上报活动计划的;
5)一个学术年度中受到警告超过两次的。
本指南由YOCSEF学术委员会制定,作为YOCSEF条例的补充内容,由YOCSEF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指南起草人: 王建
第一次修订:杜子德,王建,陈小武,黄华,陈文光,陶建华2009年7月18日,AC全体会议审议、修订并通过。
附件:YOCSEF分论坛成立仪式及选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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