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0日,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了对《YOCSEF条例》有关学术委员会委员评价条款进行修订的动议,动议指出:1. 将“学术委员参加每年12月份AC委员的年度互评”修改为“学术委员参加每年5月份AC委员的年度互评”,并且增加“全体AC委员每年12月份评价现任主席和副主席的阶段工作”。2.对任期届满的AC委员进行八个方面的能力评价(见附录),全体与会AC委员和分论坛主席举手全票通过了这2个动议。
附录: 对委员能力考察的内容
1. 新思维和创意。被YOCSEF AC采纳的建议、对YOCSEF及其委员的影响力、选题和其它动议。
2. 策划能力,把一个创意或活动变成可执行步骤的能力。
3. 主持能力及会议现场的把控能力(工作会议、学术会议、论坛、Club等)
4. 写作能力
5. 口头表达能力
6. 领导力和协调能力:由自己主导协调他人和调动资源完成任务的能力
7. 执行力:完成一个任务并能见成效的能力
8. 个人推广能力,其他委员乃至其他人对一个被评判委员从事领域的知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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