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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与“开放”数据能否两全观点论坛成功举办

阅读量:680 2021-08-10 收藏本文

7月25日,智慧城市、大数据专题论坛暨甘肃省软件信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仪式顺利召开。本次技术论坛邀请到了兰州理工大学赵付青教授,西北民族大学林强教授和兰州大方电子技术总监李杨做主题报告。

CCF 兰州主席闫光辉、CCF YOCSEF兰州主席郝占军担任本次论坛的执行主席,来自CCF YOCSEF兰州AC、甘肃省内主要高校的代表,相关领域企业代表与技术人员30余人参与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甘肃省软件信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仪式、主题报告和观点论坛三个阶段组成。

14:20-14:40 第一阶段: 甘肃省软件信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仪式

CCF YOCSEF兰州主席郝占军主持, CCF兰州主席闫光辉和兰州肽谷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姚君进行致辞,姚君宣布联盟正式成立,并介绍了联盟基本情况、结盟初心和发展目标。随后,联盟的12名专家委员会成员颁发聘书。

据了解,联盟已吸引包括永中软件、万桥信息、兰州远腾等32家优质软件信息类企业;已引入兰州高新创业服务中心(兰州软件园)、兰州大学兰州校友科技经济文化促进会IT协会、甘肃九霄鲲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核心引领成员单位,为联盟提质赋能;已邀请 CCF兰州作为联盟的专家委员会,为项目巡诊把脉;已联合省内多所高校院所组成指导单位,为联盟成员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环境。


14:40-16:00 第二阶段: 主题报告(主持人 郝占军)

本次论坛以“智慧城市与’开放’数据能否两全” 为主题,邀请到3位专家为大家带来精彩报告。

特邀讲者:赵付青博士,兰州理工大学教授、副处长、博士生导师。

报告题目为:云计算、大数据到AI技术演进路径及其典型应用

付青重点讨论云计算、大数据到AI技术演进路径及其典型应用场景。从云计算技术、大数据的机遇与挑战、大数据算法设计、大数据产业链到具体业务落地,将人工智能的核心支撑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如何进行演进,如何收集、整理(存储)、解读和应用大数据,业务真正落地需要解决哪些问题才能进行给出相应的一些指导,并总结出演进逻辑路径与技术趋势。


特邀讲者:林强博士,西北民族大学副教授、副院长、硕士生导师。

报告题目:健康大数据与精准医疗

林强从精准医疗、健康大数据和SPECT图像分析三个方面进行报告,阐述了精准医疗的概念,健康大数据的特点和研究挑战,介绍了健康大数据的获取、处理与分析方面的研究进展,并以SPECT核医学成像为例探讨医学图像的智能分析技术和研究路径。


特邀讲者:李扬技术总监,兰州大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高级工程师。

报告题目:CIM在智慧城市大脑中的应用与实践

李杨从企业实战的角度出发,以住建部开展 CIM 基础平台的建设为例,介绍了基于满足各级政府在精准分析,科学决策等管理的需求,围绕城市治理核心体系,聚焦技术与城市运行中各元素的深度融合,进行城市智慧大脑建设经验分享,分析了智慧城市的现状,详细阐述了CIM基础平台和总体架构以及关键技术体系,具体为大规模数据采集建模技术、城市大脑以及可视化,并用详细案例生动的汇报了智慧城市的建设成果。


16:00-18:00 第三阶段: 观点论坛(引导发言:郝占军 张克宏)

议题一:目前是兰州高新区定连片区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关键时期,如何在隐私和开放数据之间取得平衡?

议题二:脱敏后的个人信息能否作为公共资源,可供公众使用?

议题三:如何保障数据主体的合法权益?

随后的思辨环节,大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兰州肽谷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姚君:做智慧城市过程中发现,数据壁垒往往是部门之间制度性造成的,在某种程度上数据开放可以解决,但如何进行隐私保护、需要法律立个标杆,进行立法保护。

兰州理工大学赵付青:数据壁垒也存在新旧信息平台数据格式不统一,解析不一致;对于数据开放利用还是要做好数据分层,在一定范围内共享。

西北民族大学林强:数据必须要共享才能产生价值,目前一大部分数据掌握在用不了数据的人手中,需要从立法、标准、制度等多个层面去努力,而数据合法权益的界定,也是在边利用边保护的过程中逐步完善。

兰州大方李杨:数据只有聚合后存在有价值,可以借助商业模式,产生数据产业收益,形成数据产业链,推动数据的开发利用,将数据盘活。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王小宁:在一些科学研究中,只有拿到大量的数据才能进行计算,并预测出一些结果以供政府或单位做预判,所以数据应向研究者开放使用。

甘肃政法学院武光利:数据安全法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数据的使用也会有法可依,更利于操作,更利于科学研究中数据的开发再利用。

兰州财经大学张克宏:对于数据隐私保护,可以在立法和技术两个方向同时前进,利用技术进行隐私保护也是一种方法。

兰州财经大学李子荣:在一些研究中,是否可以先进行研究,有一部分成果之后再侧重隐私保护,再一些领域,过度强调隐私保护反而会制约研究的发展。

甘肃中医药大学柳春:对于一些掌握数据的部门,用研究的“利”调动这些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开发再利用的积极性。

甘肃省计算中心沈玉琳:对于数据安全,还是要从技术层面解决,如果数据安全对于个人隐私保护的严丝合缝也不利于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

甘肃中医药大学刘珊珊:数据隐私和科技发展本就是悖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数据开放和共享;对于数据的开发利用,还需要对利用数据的人进行规范管理。

科大讯飞唐万有:安全法的实施可以为数据开放使用提供法律依据,而将数据变为数据资产也需要一段路要走。

企业代表:数据开放在立法后有了更好的执行力,而技术层面的标准、规则也可对安全法进行补充;数据利用开放,最关键的还是数据的分类和分级。

兰州交通大学周宁:数据共享是大势所趋,对于开放数据,需要立法和技术并行,技术可以解决大部分的问题。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李杜:对于数据使用和开放而言,个人数据为弱势群体,运用数据的企业、部门或决策单位需要对信息的使用从法律和技术层面有相对完善的监管,一旦有问题有迹可循。

甘肃中医药大学安倩茹:数据不怕使用,而怕非法或不当使用,对于研究者而言,需要用研究结果给数据提供者一些信心和肯定,这样对于数据的开放和共享社会会有一个相对积极良性的态度。


本次技术论坛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